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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基地——研究员年度考
时间:2017-08-05 来源:未知

为了充分调动本基地研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本基地的建设与发展,根据省厅及湖南科技大学有关规定,结合本基地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原则

(一)民主公开原则:考核结果公开。

(二)实事求是的原则:重事实依据,尊重事实,从实际出发。

(三)以德为首、以绩为主的原则:进行全面考核,突出德与绩。

(四)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:以定量考核为主,定性与定量相结合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本基地全体研究员

三、考核内容

(一)学术研究情况。主要包括:本人承担课题情况:发表论文情况;获奖情况;学术成果转化情况;学术成果的社会影响情况。

 (二) 参加基地活动情况。服务基地建设情况:参加基地会议情况:完成基地工作任务。

(三)其他。包括工作特色以及其他方面的突出贡献等情况。

四、考核方式

(一)考核以百分制为基准,对不足部分实行加负分。

(二)将考核内容分为上述三部分,分别占总分60%、30%、10%。详见附表。

五、考核依据

(一)课题、论文、著作、获奖等原始材料。

(二)相关会议记录。

(三)个人总结材料。

(四)其他依据。

六、考核程序

(一)研究员填写考核表。

(二)基地全体成员会议进行评议(先公布业绩登记情况,后开展评议)。

(三)基地负责人会议审定。

七、考核结果的运用

(一)继续聘任的依据。

(二)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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