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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基地事务公开制度
时间:2017-08-05 来源:未知

为加强本基地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提高工作透明度,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,促进基地的迅速发展和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,根据省厅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结合基地的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:

一、公开的原则

遵循“依法依章、全面客观、真实具体、及时有效”的原则。

二、公开的内容

除按上级规定必须保密的以外,原则上均应公开,具体内容如下:

(一)上级有关政策精神。

(二)本基地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重要工作部署。

(三)本基地建设经费使用计划和开支的详细情况。

(四)本基地研究人员的学术研究情况。

(五)本基地研究人员的学术研究情况。

(六)本基地的奖励情况。

(七)本基地的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。

三、公开的形式

通过学院院务会议等会议、公开栏、QQ群、电子邮件等有效形式。

四、公开的程序

根据本制度的规定,由基地主任提出公开的意见,秘书协助执行。

五、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

本基地主任为基地事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,秘书为基地事务公开的第二责任人。每学期对基地事公开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,每年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总结,并对基地事务公开的情况进行评议。基地研究员有权进行质询,本基地主任和秘书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或解释;对违反本制度的问题,本基地主任应做出检讨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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